作者:刘戈央视财经评论员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我认真阅读了楼继伟部长在清华大学讲话的全文,并对其在讲话中表述的大多数观点表示赞同。例如: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超过50%;中国需要重新思考粮食战略,取消部分农业补贴;中国需要加快破除户籍制度实现实现人的自由流动等等。
应该说,楼部长看清了中国经济的病症,但在寻找病因的时候犯了一个大错误——他把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看做是导致中国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鉴于这个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不仅仅是个立场问题,而是涉及到中国是否能够绕过中等收入陷阱、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方向问题,而楼部长又是中国经济决策的重要角色,所以实在是忍不住斗胆认真的探讨一下。
在中国,务实的学者型官员们从他们的工作岗位上总能用专业的眼光观察到经济肌体里已见的和潜在的病灶。但他们信奉的那一套经济学理论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左右他们分析问题的思路,他们用CT机诊断,然后用《黄帝内经》解释给病人。
谁都知道,在中国一部法律颁布和它被认真的执行,中间至少隔着一个孙悟空筋斗的距离。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并不比《环境保护法》执行的更好,而如果按照同样的思路,按照法律的制定而不是执行来考量的话,我们能得出的结论是——《环境保护法》才是导致中国有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真正原因。那里面对环保的规定是多么严苛啊,会让企业提高多少成本啊!在这样严苛的法律约束下,怎么会有雾霾在穹顶之下产生呢?
《劳动合同法》被严格执行了吗?时至今日,除了在深圳等少数地方如沃尔玛等企业尝试过集体薪酬谈判,我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中国著名企业有过哪怕是走过场式的集体薪酬谈判,行业薪酬谈判更是闻所未闻。我也很少听到有哪一家企业因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而导致经营破产的新闻。楼部长能告诉我们,哪家企业的农民工因为被《劳动合同法》罩着导致无法解雇工人?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仅仅被少量法律意识强的白领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抬高自己身价的武器。
的确,进几年来,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增长较快,楼部长能告诉我们,哪家企业的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是通过工会集体谈判赢得的?由于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普通劳动者的工资的增长才是事实的真相。
缩小贫富差距才能绕过中等收入陷阱
一个全世界人口最多的经济体成功对接了全球化带来的制造业转移的历史契机,一跃成为地球上另一个“超级大国”。如今的中国,不论从经济总量、科研能力、基础设施各个方面看,都与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相匹配。
然而,如果我们把“改革”、“开放”仅仅看做是表述一种经济政策取向的中性词,而不是另一种顶礼膜拜的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在肯定中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发展的过程中过度的追求效率,而忽略公平的价值取向,让中国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时候,贫富差距过度拉大。过度拉大的贫富差距,一方面消解了人们对改革开放的正当性理解,一方面减弱了人对生活水平巨大提升的满足感,同时为中国经济下一步的可持续发展设置了障碍。
就中国目前的状况来看,无论按照哪一种测算方法、哪一种统计口径的数字都表明,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里,中国已经从一个收入相对平均的国家,转变为贫富差距扩大现象严重、其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这样迅速的变化是让人担忧的。
在过去的30多年里,从发展轨迹上看,中国基本效仿了日本经济成长模式:高效而强有力的政府主导和推动下经济高速发展。但从国民财富分配的结果上看,却产生了如巴西、墨西哥等国走过的所谓“拉美化”趋势。
二战后,拉美和包括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亚国家都曾经经历过经济快速增长阶段,而只有日本、中国台湾、韩国等少许几个经济体成功越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到高收入或准高收入国家的行列,而大部分国家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增长陷入长期停顿状态。从这些国家的发展过程来看,哪个国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贫富差距没有快速拉大,哪个国家就能通过“中等收入陷阱”,反之哪个国家在快速发展阶段贫富差距快速拉大,那么哪个国家必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无一例外。
也就是说,较小的贫富差距是不跌落于“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前提条件。而中国目前的发展状态恰好处于两者之间。从经济发展的质量来说,更接近于日本、韩国、台湾——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强大的制造能力。但从贫富差距来说更接近于拉美国家和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中国的这一现状决定了,如果中国能够在短期能缩小贫富差距,那么中国在经历一番艰苦的跋涉之后,能够勉强绕过“中等收入陷阱”。而一旦中国错过了眼下的时机,任由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发展,那么中国必将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中国众多的人口、贫乏的资源、错综复杂的矛盾都将导致中国永远失去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的机会。
贫富差距的问题解决不好,改革开放就等于全面失败。这绝非危言耸听。
近几年,由于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普通劳动者薪酬上升,从而让贫富分化加大的趋势得以减缓,这恰好是中国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利条件,怎么在楼部长那里反而成为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了呢?
有经济学家指出:“高度的不平等有可能会阻碍增长,因为无法获得信贷的穷人也许不能利用投资机会,也有可能成为政局和社会不稳的根源,阻碍投资和增长。”
更早的年代,卢梭在《论不平等》中说过:“社会经济不平等给予共同体中有些人过分强大地影响法律制定的力量,把共同体分裂成充满敌意的帮派,都不愿意为了整体利益而牺牲小团体利益。”放在200多年后的当下中国,这话精准的令人毛骨悚然。
先贤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贫富差距这种经济不平等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即通过隐秘手段暴富的群体会干预立法、司法、行政,并结成特殊利益集团,吞噬经济发展的硕果。他还说,巨大的贫富差距将造成公民间的相互仇恨、对公共利益的冷漠。贫富差距是真正民主的障碍。
保护穷人免受富人的暴政是所有政府的最重要的责任,社会一旦出现非常富有和非常贫穷的人,再来做就往往为时已晚。最好的做法是从最开始就防止财富极端不平等的情况出现,通过管理社会保证没有特别贫穷的人。在卢梭看来,缩小贫富差距,进行收入制度改革,是社会免于陷入混乱和无序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措施。
对中国来说,现在亡羊补牢,的确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在2003年之后,中央的政策已经出现了非常明显的缩小贫富差距的走势。一些列缩小贫富差距的措施出台,包括农业税的减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医改的推进、保障房的大规模建设等等。但突发的金融危机打乱了这一进程。四万亿巨额投资在缺少监管的环境下迅速投放,一方面抑制了经济的下滑,保证了就业。但巨额投资中的贪腐现象和巨大货币发行推高的资产泡沫,导致财富迅速向富人集中。中央几年来缩小贫富差距的努力几近付之东流。而才是由于“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逆转,才让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得以稍稍缓解。
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双管齐下,才能抑制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世界上,印度几乎是一个唯一和中国具有可比性的国度,人口接近,文明古国。拿中国跟印度比,我们很容易找到优越感。在经济总量、人均GDP、经济增速、基础设施建设、人均用电量、人均用钢量等几乎所有的经济评价指标中中国都遥遥领先于印度,但只有这一项——基尼系数,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9年印度是0.368,而中国是0.47!中国比印度高出0.1个百分点。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以为我看错了。
基尼指数(Gini Coefficient,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指数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指数在0.24到0.36之间。基尼指数在0.20以下表示绝对平均;0.20-0.30之间表示比较平均;0.30-0.40之间表示较为合理;0.40-0.50之间表示差距较大;0.50以上说明收入差距悬殊。
根据2009年世界银行报告数据,196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1980年代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达到0.48.
世界银行报告同时显示,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这两个数字的比在中国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
为了缓解公众对于基尼系数过高产生的担忧,著名学者厉以宁教授曾经提出过著名的“加权平均论”。他认为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特色明显,所以中国的基尼系数应该城乡分开计算,再加权平均,这样算出来的数据就要好看的多,基本接近于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
这种可笑的推论相当于: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通过对考题类型的分类分析得出自己的加权成绩应该是85分,然后向家长交差。
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994超过了0.4的警戒水平后,1998年达到了0.456,1999年达到了0.457,2001年达到了0.459。虽然增长速度并不算太快,令人担忧的是一直呈现正增长的态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也在于此。
中国社会收入不公平的局面必须得进行改正,要想改正,必须先从两个领域入手,一个是坚定不移地进行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财税体制向特权阶层开刀,二是加紧构建新型福利社会,减少国人后顾之忧。
当下的中国,主张多元,观点纷乱,只有少数社会共识:一是贪腐横行,二是贫富分化严重。抓住这两个共识,从这里下刀即顺乎民意又有现实的可操作性。相对而言贪腐的原因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相连,根除难度要高得多。而从缩小贫富差距则可执行度更高。改革税制,尽快征收房产税、遗产税、奢侈消费税,剥夺不法财富和浮财,此为正道。
现在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精英都积极混淆“企业家”与“富人”的本质区别。在制定政策时以保护企业家的名义保护富人。在税收制度上一锅烩,不区分企业税负和个人税负。以保护企业家的名义保护富人在房产投资和奢侈消费上利益。
其实企业家群体和富人群体,虽然有一部分交叉,但本质上是两类人。那些把财富大都放在厂房、设备、流动资金上在生产中流转的是企业家,那些把财富基本隐匿于房产、奢侈品、理财账户上的才是富人。很多富人的钱不是通过经营企业来获得的,所以必须通过税制设计向富人财富征更多的税或者逼迫他们把钱进入实体经济领域。税制改革就是要朝着这个方向走
目前的财税制度,已经基本丧失了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财政税收体制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改革,收入分配不公平、房屋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暴利、农民财产收入过低、资源浪费性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就会进一步恶化。由此导致巨大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丛生,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是一种必然的现象。而税收制度正是利用二次分配纠正一次分配的不公正现象的有力武器。而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基本上没有实现这一目标的功能。由于缺乏完备的个人财富报税和核查手段,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成为针对工薪阶层的工资税。房产税、遗产税税种也迟迟没有推出。依靠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征收机制,根本无法实现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就更别说对“黑色财富”“灰色财富”的抑制了。
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现象日益严重,并对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越来越大的负面效应。
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它严重地损伤了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其二,它使大量的社会弱势群体成员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使他们对于社会产生某种抵触的心理,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反社会的情绪,进而降低社会的稳定程度。其三,它严重挫伤大量社会劳动者的积极性,削弱社会发展的活力。这一切,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
第一次分配市场失灵,第二次分配政府失灵。失灵的平方造成贫富差别越来越大,并且向更大发展的态势。贫富差别的扩大,对经济造成的影响是,消费对经济的贡献从十年前占GDP的60%,下降到2012年的36%,中产阶层的跌落,让三架马车中的辕马变成了一头瘦驴。最终影响的不仅是社会公正,还有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劳动者的薪酬是绕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前提条件
一个充满讽刺的事实是,如果我们把劳动力当成一个纯粹的初级产品,不给它加上技能、智力、组织管理、生产资料等外在因素给它带来的增值部分,纯劳动力的价格十年来增长缓慢。
全国总工会201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这些数字可以佐证我上面的判断。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充满了机会的时代,但它的缺陷是没有给予那些勤劳但老实的人太多改变命运的机会。而这些人占据了人口的最大份额。所以我们也就不难了解,为什么我们的医保制度、社保制度推行的如此迅速,但内需的增长依然显得如此缓慢。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大部分会重新进入投资领域,而低收入者的收入才会迅速的转化为消费。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增长缓慢,以消费拉动经济的的愿望就永远是一厢情愿。
因此,增加普通劳动者的薪酬性收入,既是一个社会公平的问题也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在投资过剩、出口受阻的情况下,除了让国内消费市场真正启动以消化过剩产能别无它法。
因此,中国在经济推进社会保障进程的同时,应该向当年的日本学习,积极推进自己的“国民经济倍增计划”。使普通工薪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尽快能够有比较大幅的增长。
由于金融危机的不期而至,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努力在实际执行中被基本放弃。但低劳动成本换来的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内需启动的迟滞。劳动力薪酬收入低带来的问题更加严重。此时,出台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已经刻不容缓。
来自官方的正式表态说,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这算是一个迟来的,被千呼万唤的中国式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给出的路径是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
但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些设想只能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得到比较好的贯彻。但在外资和民营企业中,人家总要依据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和自己的经济效益来制定员工的工资。你不可能给每家企业都强行制定一个工资增长的百分比。
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强行为劳动力定价是一种摧毁生产力、降低效率的最有效途径。所以尽管在我们的规划中明确了非常具体的努力方向,但是真的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还是要找的合适的工具。
现在看来,最低工资的调整时我们能够找到的唯一工具。将最低工资制度和职工工资增长直接挂钩,既要求各地最低工资增长速度不低于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订立的每年15%的目标。这样才能凸显国家在增加职工收入,减小贫富差别,追求社会公正的决心。
美国是怎样绕过中等收入陷阱的?
跨入二十世纪,美国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代,但也正是这个时候,美国社会两极分化严重,收入差距巨大。
历史数据显示,从1900年开始到1929年这30来年中美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但不平等程度并没有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而得到根本改变。在减轻收入不公的影响方面,美国政府的作为收效甚微。
以20世纪20年代为例,美国收入最高的10%人群拥有超过43.6%的国民总收入,而其中收入最高的1%人群的财富更是占到国民总收入的17.3%。
当时的大西洋彼岸,已经在累进税制与建设福利国家领域有了长足的进步。比如说德国,早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就引入了养老金、失业保险什至国民医疗保险等相关体制。到20世纪20年代,英国也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国家福利制度,包括国民医疗福利。
而在美国从独立到20世纪早期,美国一直依靠关税养活联邦政府,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税源,也就更不要谈建立在税负之上的社会保障体系了。客观上,这种税收政策既使美国企业和富人无税一身轻,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条件,也给欧美工业品进入美国设置了贸易保护壁垒。可以说,从建国开始,贸易保护主义就是美国的基本国策。但高关税在保护了美国工业和垄断企业的同时,却让普通百姓承担高关税带来的高物价,百姓要用比欧洲人高的多的价格来购买来自欧洲的工业品,而企业和富人们却从中不断的得到好处。
从19世纪末,一场长达三十年的“进步主义”运动在美国风起云涌,要求向富人开征所得税并降低关税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这种努力遭到保守势力的顽强抵抗,他们祭出美国宪法,并鼓吹向企业和富人征收所得税是受共产主义思想的影响,万万要不得。
争论一直持续到1913年。之前的1912年,民主党人伍德罗威尔逊当选美国总统。作为美国历史上学历最高的总统,曾经担任过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哲学博士伍德罗威尔逊最终促成了关税的降低和所得税在美国的确立。税收改革和联邦储备系统的建立是这位高学历总统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按照新的关税法案,所有进口商品的平均税率从37%降到了27%。估计由此将使联邦政府每年减少500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这个亏空怎么补上呢?10月31日,威尔逊签署了另外一项法案——《所得税法》。法案规定,年收入超过3000美元者缴纳所得税,税率在1%到7%之间。至此,所得税在美国终于获得了名正言顺的地位。
用来说服最高法院修改宪法,承认所得税合理性的理由是:人们从属于自己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来交纳个人所得税最能引起纳税人的“税痛”,最能增强其公民意识,这将使纳税人对税率提高都会极为敏感,并对政府如何使用税收的问题更加关切,因而也只有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对于宪政民主的转型具有特殊的意义,有助于在私人财产权和国家税收之间构建起宪政性质的联系。个人所得税会加强人们对政府的监督,防止政府对税收的挥霍。这个推论获得了美国人的认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使用成为美国式民主最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让美国人了解税收和民主制度之间的重要关联,美国的中学八年级的历史教学计划中,安排了税收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历史沿革的内容。在高中教学计划中,解释怎样填写简单的纳税申报表,阐述美国税制与政治、经济制度变迁的关系。在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公民学和商务教育等课程中都设有关于税收的知识。
在此后的历史上,税收政策也成为美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基本规律是,共和党上台通常会推行减税政策以刺激经济,民主党上台通常会加大对富人的征税额度以加强社会福利。在税收政策左右的摇摆之间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平衡。里根减税、克林顿增税、小布什减税、奥巴马增税,如此反复。
在所得税刚刚获得合法地位的时候,主要是向富人征收。经过近100年的演变,中产阶级成为纳税的主角,而富人则可以通过各种避税手段免除他们应当缴纳的税收,这成为中产阶级的心病,也让不少富人不好意思,以至于连巴菲特这样的大富豪也呼吁,“向我征税”。
同样在中国,当年为调节贫富差距而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定为800元人民币,一年下来正好是万元户的收入,至少在表面上起到了调节高收入的效果。但演变到现在,普通工薪族变为税收主体,而很难从真正的富人身上征到足额的税。
虽然开收了所得税,但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基本上是没有福利、贫民救济、粮票之类的政府收入再分配政策,也根本没有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计划。直到罗斯福上任,压缩贫富差别的政府政策才开始出现。
罗斯福总统在1936年大选前夕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演讲所说:“(既得利益集团)已开始将合众国政府仅仅视为其自身事务的工具。我们现在知道,金钱集团把持的政府与暴民团伙把持的政府同样危险。”
罗斯福主政后,开始推行新政。其中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所推行的“大压缩”政策毫不夸张地改变了美国因社会不公平而蹈入纳粹深渊的危险。
在“大压缩”政策的主导与实行之下,美国富人与劳工阶层差距的急剧缩小,到50年代,美国富人比例严重下降,中产阶级得到充分的壮大,而且美国人民的生活也更有保障,拥有各种新型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和退休金计划。
可以说,正是由于罗斯福政府推行的大压缩政策,与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两大举措并举,使得美国摆脱了大萧条的危害,并促使美国成长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的富裕国家。
美国的发展历程绝不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一直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光辉照耀下前进。美国的资本主义是被深刻改造过的资本主义,作为一个后发的工业化大国,美国的历史对中国的当下具有借鉴意义。
中等收入陷阱,中国绕的过去吗?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最早出于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世界银行2006年发布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提出:在二十世纪后期的工业化浪潮中,鲜有中等收入的经济体成功地跻身为高收入国家。很多国家往往在经历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之后便陷入到经济增长的停滞期。他们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方面与富裕国家竞争。
通俗来讲,“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而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国家,分别在20世纪70年代后均进入过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之后这些国家无一例外的陷入到中等收入陷阱,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看不到跳出陷阱的希望。
一旦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在经济快速发展期积累的矛盾将集中爆发,原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形成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增长容易出现大幅波动或陷入停滞。
对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中等收入陷阱如同一个摆脱不掉的梦魇。在快速发展阶段,几乎每个国家的国民都享受到自己国家“改革开放”的硕果,人人从经济发展中获得好处,但在发展后期,大部分国家都会出现财富向少部分人聚集的现象,这些国家的政府如果不能摆脱利益集团的胁迫,依照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就必然被“马太效应”所左右,必然出现贫富的分化。也就必然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在许多拉美和东南亚国家,体制变革受到利益集团羁绊,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他们反对在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权力分配等领域进行变革。财富过度集中,寻租、投机和腐败现象蔓延,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受到严重扭曲。同时受西方新自由主义影响,宏观经济管理缺乏有效制度框架,政策缺乏稳定性,政府债台高筑,通货膨胀和国际收支不平衡等顽疾难以消除,经济危机频发造成经济大幅波动。每一次波动都成为一次对低收入人群的洗劫,贫富差距也就越来越大。
中国已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可以成为少数几个绕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幸运国家,还是如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那样跌入陷阱?
随着人口红利的结束,中国经济的要素成本快速上升,比较优势正在弱化“低工资、低人权、高消耗”的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从中国经济的最强项制造业来说,企业普遍大而不强,没有成长出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品牌价值大的企业。企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关键技术靠国外,主要占据产业链低端。于此同时,过于倚重投资驱动,环境压力增大。为了追求追求超高速增长,直接带来了资源透支、产能过剩、排放过量、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也是另外一个大问题。
在社会层面上。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不匹配,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增长,民生改善明显滞后,“国强民不富”、“幸福指数不够高”是居民的普遍感受。同时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差距拉大。仇官、仇富等情绪普遍,社会矛盾触点密、燃点低,群体性事件增多。
相对乐观的是,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与拉美等一些曾经掉进“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完全不同。政治上相对安定,不同阶层之间的裂痕尚未完全撕开,利益集团对政权的全面裹挟尚未形成。同时,人才总量巨大,本土市场巨大。作为一个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市场潜力大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仍具备持续增长的基础和条件。
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的判断,就中国的增长形态而言,落入拉美、东欧一些国家那种“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出现重大挫折或反复。不过,在中国经济增长“自然回落”以及回落后转入新增长期的过程中,将会面临特殊的矛盾和问题。
但在笔者看来,这个结果有点过于乐观。虽然我基本认同中国所具有的优势,但所有的这些优势在于决策者是否清晰的认识到贫富差距的拉大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之间的关系。对这一现实的理解决定了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和步骤。过多的强调先做大蛋糕在说分配蛋糕,有可能错失解决“分蛋糕”问题的最后时机。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下一步中国经济的拉动问题。一旦中国经济遭遇“硬着陆”,中国将不可避免的掉入中等收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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